運輸處指定駕駛改進課程
目的
運輸署於2002年9月推行駕駛改進計劃,旨在加深駕駛人士對自己的駕駛態度及行為的了解,從而推廣道路安全意識及鼓勵駕駛人士遵守交通條例。由 2009 年 2 月 9 日起,以下類別人士須於限期內 強制 修習駕駛改進課程:
(i) 因嚴重交通違例事項 ( 例如危險駕駛及酒後駕駛等) 被定罪者;或
(ii) 因違反交通規例於兩年內在違例駕駛記分制度下累積被記十分者。每被記滿十分,即須修習該課程一次。
早鳥優惠價 $360
whatsapp 查詢,額滿即止**
(廣東話課程 Cantonese)
優惠期至31/3/2022
報名查詢,請Whatsapp
課程熱線 92224565
常見問題
完成課程可獲扣減3分的合資格學員
學員如修畢整個駕駛改進課程而表現令人滿意(包括準時出席全部課堂、留心聽課、積極參與課堂及小組討論及活動、及在課末筆試取得及格成績),便可從違例駕駛記分總分中扣減 3 分。但是,假如在完成駕駛改進課程當日,他/她:
(甲) 沒有被記違例駕駛分數;或
(乙) 已被記15違例駕駛分數或以上;或
(丙) 運輸署署長曾於兩年內,因該人完成令他/她獲發給課程證書的駕駛改進課程,而從該人被記的違例駕駛分數的總分數中扣減分數,
即使該人已完成令他/她獲發給課程證書的駕駛改進課程,亦不會獲扣減分數。
有關發出違例駕駛記分通知書或傳票的任何疑問,可致函香港金鐘道 95 號統一中心 3 樓運輸署違例駕駛記分辦事處或致電政府熱線 1823 查詢。